各市、县供销社,山西农资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8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扩大农业规模化服务,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结合各级供销社反馈意见和建议,省社对2016年制定的《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晋供农发〔2016〕23号)进行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惠农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办法.doc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7月6日